金沙江上游奔子栏水电站引入民营企业投资人推介公告
一、项目简介
(一)基本情况
金沙江上游奔子栏水电站(以下简称奔子栏水电站)是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重点推动项目、是国家“十四五”支持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工建设项目。奔子栏水电站建成后,将持续不断地为社会经济发展输送稳定优质的清洁能源,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主要指标
奔子栏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6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3.81亿kW·h,可研总投资344.18亿元。项目可研设计总工期为10年,其中项目工程筹建期2年、施工期8年。预计2034年首台机组发电。
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投资(含民营企业)和银行贷款组成。运营期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
工程相关参数最终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为准。
(三)工作进展
奔子栏水电站核准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核准申请已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受理,待核准。
二、项目法人
奔子栏公司是奔子栏水电站的项目法人,于2018年3月在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亿元。奔子栏公司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铁投康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按照51%、34%、15%的比例出资组建。
三、合作条件
(一)引入模式。奔子栏公司下设新项目建设公司,承接电站建设、管理和运营。新项目建设公司由奔子栏公司持股90%、民营企业投资人持股10%。
(二)股东权益。企业投资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平等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三)收益分配。新项目公司各股东协商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分红比例、分红周期等收益分配条款。
(四)风险分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民营企业投资人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对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具体以协商结果为准。
(五)争议处理。新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争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民营企业,近三年无司法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严重行政处罚(中国信用网)。
(二)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企业运营状态及商业信誉良好,银行和税务等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长期稳定合作的意向,了解水电行业特性与发展规律,并对行业投资价值持有明确认同与坚定信心。
五、特别提示
(一)本项目推介书不构成对任何接收方或意向投资方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二)奔子栏公司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资意向书模板及其他报名资料要求见附件。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8日18:00截止。
2.联系人:刘先生(13678171003)
侯先生(13980095930)
3.报名渠道:报名相关资料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jcw620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企业名称+联系电话”)。
本公告仅作为对接收方或意向投资方的邀请,以上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依据。
附件:金沙江上游奔子栏水电站投资意向书(模板)
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奔子栏水电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