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强化文旅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实施细则 支持文旅企业渡难关

作者:环球在线新闻    来源: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03-26 16:19:14
报道:杨成林 夏万举 彭建清 刁燕燕 方之舟 特约记者杨程西南报道
浏览数:
0评论

环球新闻报道  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实现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16号),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据此制定《贵州省强化文旅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实施细则》,提振持文旅市场信心,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融资担保服务对象

本实施细则的融资担保服务对象为贵州省内文旅企业,享受反担保的企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旅游景区、旅游车队、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KTV、网吧等)中小型企业,且在2019年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享受融资担保服务政策及条件

文化旅游企业同等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在疫情防控期内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省级财政给予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申报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符合条件的中小型文旅企业向担保公司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为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受理相关业务。

(二)资格审查。由为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对中小型文旅企业递交材料进行初审,在满足所在地担保相关政策的条件下,由担保公司将相关资料报省财政厅进行审核。

(三)资金核准。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中小型文旅企业担保业务实情审核资金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料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审核通过的担保业务,省财政厅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拨付给担保公司。 

以下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一经证实的,若保费补贴已发放,则省财政厅有权收回补贴并纳入财政厅企业黑名单,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由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回到顶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