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凤庆:4000余名教职员工同堂“充电”法治教育拧紧校园“安全阀”

作者:杨安华 杨成林    来源:本站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6-03-06 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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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全县教职员工法治教育专题培训。县人民检察院以《以法执教 以例明界》为题,为全县4000余名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授课,通过真实案例剖析与法律条文解读,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

“这次培训用真实的案例敲响了警钟,尤其是河南方城火灾案的教训,让我深刻认识到校园安全无小事。”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一位参训教师在培训结束后表示。这场历时近两小时的“法治必修课”,通过“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方式,让法治理念深植教坛,为平安校园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以案为鉴: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校园安全是本次培训的首要重点。检察长结合河南方城英才学校火灾致13名小学生遇难的惨痛案例,直指校园消防管理、宿舍管理中的突出漏洞,着重强调学校对校园安全负有法定主体责任。针对校园危化品管理这一“隐形风险点”,培训详细解读了双人双锁、领用登记等刚性制度要求,明确校园安全工作必须抓实消防细节、应急演练、危化品管理、日常排查四大关键环节。

 

明晰边界:破解“不敢管、不愿管”困境

在教育惩戒实施方面,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了“尽责方能免责”的核心裁判标准,解读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规则。通过司法实践案例,明确法律赋予教师的教育惩戒权,破解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工作困境。

培训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必须遵循“先查事实、匹配过错、惩戒与教育结合”三大原则,严守不体罚、不变相体罚、不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三条红线。

重拳治凌:校园欺凌首入治安处罚范畴

20261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新规成为培训热点——校园欺凌首次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公安机关可依法直接介入处置。培训明确了校园欺凌发现干预的“五步规范”:制止、保护、上报、取证、处置,要求学校对欺凌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

划定红线:规范执教全流程行为

培训还针对家校沟通、强制报告、师生交往三大关键领域划出清晰红线。在家校沟通方面,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师做到主动反馈、耐心引导、留存凭证;在强制报告方面,强调教职工作为法定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做到“发现即报告、坚决不私了”;在师生交往方面,以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后果和惨痛案例为警示,提出严禁性侵害、严禁单独独处、严禁不正当关系等五项刚性要求。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此次法治培训是深化依法治教、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法治教育全覆盖。下一步,两部门将持续深化检教协作,把法治教育全面融入教师培养、校园管理、教育教学各环节,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法治、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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