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总航程超56100公里,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成绩单亮眼

作者:毛琳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云南警方”    时间:2020-12-06 17:24:09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邱琬婷 彭建清 夏万举 方之舟 特约记者刘宝昌 杨程西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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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总航程超56100公里,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成绩单亮眼

       环球在线新闻头条报道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自2011年启动至今已圆满完成99次联合巡逻执法任务,1210日,将迎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第100巡纪念日。 126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第100巡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公安厅、涉澜湄流域执法合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是四国执法主管部门为应对湄公河流域安全挑战、维护发展环境、重振航运信心,共同研商建立的第一个由不同国家在国际河流开展联合执法的安全合作机制。       机制以每月一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勤务为依托,从云南西双版纳出发,沿澜沧江湄公河中缅界河、老缅界河,抵达老缅泰三国交界的金三角水域,主要开展护航商船、多边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共同维护337公里湄公河国际航道及沿岸安全稳定。代表中方参与四国联合巡逻执法任务的是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       机制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号召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云南省公安厅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为依托,不断深化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搭建与澜湄国家开展执法安全合作的平台,努力促进澜湄地区安全稳定。       截至目前,中老缅泰四方共开展99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勤务,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5818人次,执法船艇787艘次,航程56100余公里。 

9年来

始终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

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

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

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已成为区域执法合作典范

把实现上湄公河流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作为联合执法的共同目标

       一是围绕统一协调行动,在云南西双版纳建立了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四国联合指挥部,出台一系列行动规则与制度规定。中方在云南西双版纳组建水上巡逻总队,老挝、缅甸、泰国三国分别在老挝波乔省和南塔省、缅甸大其力地区、泰国清莱府等地沿湄公河一线建立了四国联合执法机构和联络点,为维护湄公河流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围绕强化快速反应,实施了互联互通工程,在四国执法部门建设开通勤务指挥室,实现了视频实时互联;沿湄公河航道建设应急通联体系,配合卫星通讯、海事甚高频等为船只提供报警求助。
       三是围绕提升执法能力,四国执法部门在执法合作交流中守望相助,积极开展警务实战、执法办案、语言文化、船艇技能等方面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执法队员综合能力素质得到提升。

△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把增进战略互信,实现互利共赢

净化湄公河航道作为第一要务


一是大力开展见警行动,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四国执法部门建立了水陆联合查缉、分段巡逻、船艇联勤驻训等一系列子机制,通过中老、中缅、老缅、老泰等分区域分航段的联合巡逻、联勤训练、水陆查缉等,确保执法船艇每月有25天在江面巡逻,见警率达到80%以上,将湄公河由原来的单边管控提升为双边、多边联合管控。
二是全面深化护航行动,四国执法部门通过设立报警求助站、报警电话,开展护航商船等方式,累计护航商船2000余艘次,救助遇险商船130艘53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8亿元;2011年机制运行以来,实现了湄公河江面劫持商船案件零发生,沿江港口货物吞吐量翻两番,旅游人数年均增长20%以上。

△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努力打造区域警务合作典范


一是完善警务合作机制,围绕联合行动、案件办理、遣返引渡等工作需要,四国执法部门先后建立了联合巡逻执法交流、案件协作等多个双边或多边机制,形成了联合打击湄公河流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系列行动指南。
二是强化违法犯罪打击,围绕治安突出问题,四国执法部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联合禁毒、边境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效净化治安环境。
三是提升沿江安保能力,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开展澜湄合作,不断推进四国执法部门合作力度,拓展执法合作的形式和内容,以沿江的执勤点、联络点为依托积极开展执法合作交流,流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记者问: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建立了9年,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提升和加强?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建忠先生:

       下一步,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进一步深化四国执法合作,加强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建设:
       合作层面,树牢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树立合作应对安全挑战的意识,努力构建各方认同、合作共赢的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格局。
       目标层面,把提升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在维护湄公河流域社会治安、人民安全感的能力作为重点,加大跨境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队伍层面,围绕“四个铁一般”的工作标准,持续加强联合巡逻执法工作的投入和保障,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国际警务合作队伍。

记者问:刚提到云南省公安厅在遂行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过程中,始终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理念。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负责人袁亚平: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达到互利共赢的最终目的。
       在执法理念上,倡导奉行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坚持合作共建,始终把维护湄公河流域的共同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和认可;
       在制度安排上,始终本着平等互利、包容并蓄的合作态度,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签署执法合作文件、建立合作机制,确保各方都能受益;
       在执法实践中,坚决按照国际惯例和他国法律开展执法活动,坚持常态化联巡,开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为湄公河流域百姓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生产环境。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老挝、缅甸各方执法合作部门先后向云南省公安厅援助了价值200余万元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湄公河流域国家疫情暴发后,省公安厅也先后援助老缅泰执法部门防疫物资9批,彰显了四方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合作情谊。

记者问:当前云南周边特别是湄公河流域安全形势如何?云南公安机关又是如何应对的?

云南省公安厅警令部副主任李力:

       当前,云南边境安全平稳,边境地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祖国西南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同时,受一些因素影响,云南边境面临风险挑战。一是由于云南边境线较长,有4060公里的边境线且无天然屏障,边境管控难度比较大。二是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历来是社会治安比较复杂的地区,所以还是有一些不稳定因素。

       为此,云南公安机关一直对跨境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今年强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执法合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服务云南对外开放大局,边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得到较大提升。

       从湄公河流域来讲,充分发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的相关机制,会同老挝、缅甸、泰国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湄公河流域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与老挝北部有关省公安厅签署了《关于建立情报直连和跨境案件协作的谅解备忘录》,通过这些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还有相关工作的开展,有力净化了湄公河流域的治安环境,应该说目前澜沧江—湄公河这些水道是朝着越来越安全的方向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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