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部门联动落实“五必须”撑起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保护伞”

作者:文开明 杨安华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时间:2023-07-10 14:24:44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张艷全 蒋荣生 夏万举特约记者 杨丽萍 罗珺 王胜 刘宝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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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5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检察院、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县妇联等五部门组织成专项工作组,联合开展落实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专项行动,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搭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分片督导排查,做到区域全覆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和公安部关于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专项工作组共分为5个小组按四个片区对县城130多家旅馆、宾馆、酒店进行拉网式、无死角逐一督查,并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账。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在所督查的酒店宾馆,粘贴《凤庆县公安局 教育体育局关于旅馆 宾馆 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须知》,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认真阅读。通过宣讲告知,让大多数旅馆经营者清楚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五必须”要求,保证今后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按照公安部关于未成年人入旅馆、宾馆、酒店的“五必须”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开展专项培训,增强业主合法意识。凤山镇派出所将全县130多位旅馆业主集中到派出所开展专题培训。县教体局负责人结合检查宣讲情况再对业主们进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培训和解读,凤山派出所对旅店业主们就发生在酒店、旅馆的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了举一反三警示教育,让业主们明白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个成年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求业主遵守公安部“五必须”规定来办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手续,确保住宿安全。

       据悉,凤庆县各部门开展落实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专项行动,是全县普法强基工作重要抓手之一。“五必须”是指: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文开明 杨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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