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精彩纷呈

作者:杜晓林    来源: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时间:2023-09-25 13:44:11
报道:责任主编 张艳全 责任编辑 毕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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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青华街道被保山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联系点以来,坚持做实基础、做足准备、统筹推进,做到用心工作、用情服务、高效有序。

一、认真履职传佳音

(一)统筹推进,做足做实基础。青华街道自被确定为立法联系点以来,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组织阵地、能力提升四方面做好准备,全面抓实落实。一是强思想认识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基层立法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手段,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常态化、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社情民意、进一步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平台,青华街道已全面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能职责落实的思想认识准备。二是强组织领导抓落实。组建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社区书记及人大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明确街道人大工委具体组织落实,将街道各项工作同立法联系点职能职责有机融合,力促高质量完成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任务安排。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专(兼)职落实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三是强组织阵地抓落实。以人大阵地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建成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暨隆阳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专业工作站,明确10个社区立法联系点工作站及联络员、信息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做到有机制、有制度、有落实,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立法联系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强能力提升抓落实。指定专人参加“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提升立法能力”专题培训班,接受专业理论培训,区人大常委会指派专人现场指导,在理论中心组、例会、代表会议等不同场合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能力基础。

       (二)探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样板,争创地方立法的鲜活经验和品牌。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线,在四方社区青华小区积极探索,力促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经验。青华小区治安状况复杂、基础设施不完善、物业配套不齐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亟待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青华街道充分发挥辖区内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建议,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凝心聚力,逐一销号问题清单,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三)组织对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在本辖区内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于2022年印发,确定为立法联系点后,积极将立法规划作为人员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工委委员及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全面掌握立法基本原则、实施项目及储备项目,全面深化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和内容认识。以2022年立法计划为蓝本,全面掌握立法程序和步骤,在年度工作中开展中,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工作。

(四)组织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决定决议(草案)和省人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地方性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20236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后,青华街道及时组织辖区人大代表、街道工作人员及群众开展征求意见,有效反馈意见;《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及时组织普法强基工作队开展学习研讨,并纳入普法工作内容,有效开展宣传,切实提升了辖区安置群众对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危害性及后果认识,安置区物业管理认识进一步提升。

       (五)协助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收集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20236月,区人大常委会转发《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后,青华街道按照要求及职责权限征求意见后,第一时间将修改意见反馈区人大常委会。

(六)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评估等工作。以人大阵地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倾力打造了青华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站及10个社区立法联系工作点,工作站及工作点均明确了联络员及信息员,确保有人办事、代表活动有场地、群众意见有固定场所反映及收集,全面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评估等工作人员、场所及必要办公条件准备。

(七)服务保障本区域、本单位人大代表充分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建成1个立法联系工作站及10个立法联系工作点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常态化、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社情民意、进一步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健全完善工作站、联系点、联络站、代表体制机制,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及时反映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主动融入日常、融入群众,为党传声、为民代言。

       (八)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收集、反映基层组织、人民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使立法过程成为实现和体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民主的典范。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建强法治宣传和群众建议,建成法治广场1个、法制宣传墙200余平方米,申报成功省级法治示范社区2个,实现10个社区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选配法律明白人50名、专职驻村普法工作队员23名,组建普法工作队11支。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收集、反映群众意愿,结合辖区信访量大、积案化解难度大、群体集中的实际,承办市、区信访部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依法信访的重要性,《条例》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宝,也是必须遵循的法规,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学会正确表达诉求,反映问题。邀请市中院法官对街道、社区干部及人大代表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讲,进一步夯实了把“群众呼声反映好、信访事项处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的信念和基础,真正将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涉法涉诉群体化解中,强化普法力度,群众工作中大力普法,一年来教育转化30件信访积案,解决30户群众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利用代表接待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整合社会资源,在红花二期22.78亩土地建成大型绿色停车场,可停放车辆367辆,有效解决红花小区安置房周边停车难的问题。

(九)其他工作。结合辖区安置房大量出租及空置的实际,实施出租房集中清理及规范化管理,有效解决群众自行出租管理混乱、人员失控等现象,帮助空置房东安全出租、增加群众收入,同时通过第三方规范化管理,弥补基层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并在此过程中探索出租房管理规范及安置房、自建房转换为经营性用房切实可行的途径。

       二、再接再厉谱新篇

(一)持续深化认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扛牢立法联系责任。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找差距、补短板,把立法联系抓出成效;紧紧围绕立法工作重点,共同发力解决关键问题,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聚焦工作重点,以更精准的发力推动立法联系落实落细。为谁立”上做到精准施策,在“谁来立”上推动力量下沉,在“立什么”上突出关键重点,在“怎么立”上多措并举,“立法”“普法”相结合,确保宣传发动到位、群众诉求表达到位。结合街道区位及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着重在征地拆迁安置、征地拆迁后续发展、整体拆迁管理向服务转变等领域,着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思考及诉求收集。

       (三)强化责任落实,以更务实的举措补齐立法联系短板问题。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形式,利用干部职工会议、集贸市场、主题党日、户长会、微信群、公众号、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增强群众对立法联系职能职责知晓率、参与度,推动立法联系工作走深走实。

(四)强化统筹落实,以更宽泛的角度不断拓展立法联系范畴。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认识,拓展立法联系内涵和外延,将立法联系作为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来抓,将立法联系贯穿于正在开展的普法强基补短板、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区治理、为民服务等全过程,达到事半功倍。

(五)强化力量整合,以更广阔的视野不断增强立法联系力量。选优配强工作力量,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抽调具备法治基础人员参与到立法联系工作中,并加强对社区干部、挂社区队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的教育培训,提高法治素养;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共青团、妇联、中小学思政教师等群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立法、普法等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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