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云南省凤庆县进一步加大汇报协调力度,逐一破解难点堵点。坚持高位推动、专班推动、协同推动,定期向县处级挂钩领导汇报项目建设情况,请求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分别列出项目要素清单,制定节点计划,定期调度分析,对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强力推进项目工作。坚持项目为王,狠抓建设管理工作。坚持抓项目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千方百计抓项目,想尽办法促复工,狠抓建设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
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完成2024年用水控制指标及实际用水量核算;制定《2025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切实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把取水许可“总开关”,办理取水许可3件;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及巩固提升行动,排查发现存在无证或不规范取用用水行为151户,已建立问题台账,计划近期分类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13个乡镇开展所有地下水取水井的摸底排查,发现未安装计量设施1户,整改1户。开展119户水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化录入;开展80件工程生态流量排查工作。开展矿山企业取用水问题排查,排查持采矿权证矿山企业25个,核实已办理取水许可证6个,不需取水19个;排查持探矿权证矿山企业17个,不需取水17个。建立重大项目涉取水许可要素联系机制,联系沟通重大项目4个。开展凤庆县2024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及配合市局开展2025年度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积极开展水权交易和“取水贷”工作,完成水权交易1单,正在开展2单;“取水贷”工作正在按程序开展,计划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加强节水宣传。制定《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方案》,组织各乡(镇)及单位各股室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树立群众节水意识,形成全民节约用水的氛围,累计发放节水宣传资料4000份、纪念品300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人次;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各乡镇水利干部参加“第四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培养节约用水意识,带头参与节水护水;参加“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宣传周”等活动,宣传防汛减灾知识、节约用水小妙招等,解答群众咨询300人次。
加强水源地管理。联合市生态环境(凤庆)分局、管理站、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等对我县在用、备用、规划(近期拟启用和停用)的县级、乡镇级(含千吨万人)及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科学评估(重点评估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现状是否满足供水需要),确定了41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联合市生态环境凤庆分局开展2025年第一、二季度水源地巡查及环境卫生整治,查处违法行为1起,并清理了水源地周边部分垃圾。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加强
打赢抗旱保供水攻坚战。坚持“谋在前、防在前、行动在前”,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和农作物节令灌溉需要。加快推进“三年专项”行动。累计完成投资16200余万元。实施“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行动。投入维修养护资金102万元,维修养护项目20件。实施“应急调水”行动。全面加强库塘蓄水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各方利益协调统一的水资源调度机制。4次动态修定供需平衡方案。按周开展蓄水、旱情信息统计报送。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迅速发出节水倡议书,号召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将节水宣传深入到乡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扎实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累计发放节水宣传资料4000份、纪念品300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人次。组织对全县643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饮水安全进行检查,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
全面抓实抓牢防汛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联动防汛责任体系,对14座小水电站、63座中小型水库、79座小塘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明确责任人95人。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编制2025年县水务局防汛值班方案,抽调6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汛情险情上传下达,及时处置。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防汛薄弱环节,采取专项检查与全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汛前、汛中累计组织11组85人对全县63座中小型水库、14座小水电站以及重要堤防、水闸、山洪灾害隐患点等开展全覆盖排查,累计排查发现6大类15个隐患问题,均按要求采取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方式进行整改落实。加快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投入水毁修复资金14万元,完成凤庆河二期水毁修复项目。持续推进北桥河整河治理项目,完成县城段清淤疏浚1.39km,洛党至大兴段护岸治理2.2km,累计完成投资900万元;编制主要支流治理项目云南省凤庆县罗闸河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件:凤庆县小黑河河道治理工程凤庆县锡腊河道治理工程、凤庆县秧琅河河道治理工程,开展了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及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评价。强化水利工程及在建项目调度管理,汛期内两岔河水库和四十八道河、黑马塘、干沙坝、大竹坝等5座病险水库实行空库度汛。
编制完成61座小型水库和2座中型水库2025年水库调度运用计划,鹿马箐水库等4个在建项目编制完成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8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305名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人汛前完成更新,2025年入汛以来,山洪系统测站预警发布18次,政区报警15次,短信发送年次数415次,830条,涉及81人,召开会商研判会议4次,调度抽查乡镇、水库、水电站20次。
对《凤庆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同时指导电站、乡镇对14座小水电站、61座小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全县63座中小型水库控运计划批复,各在建工程度汛预案均已上传系统备案,并严格落实度汛措施。完成山洪平台维修养护和山洪工程措施建设任务,新建水雨情监测站点7个,全县水务系统42个自动监测站点均已按编码入库,水雨情数据、预警信息正常收录上报和发出。强化抢险队伍与物资保障,共储备防汛编织袋、强光手电、应急发电机、救生衣、抽水设备以及防洪板等防汛必需物资22种1391件(套)。就近与工程企业签订防汛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代储合同,共储备土石料2万方、抢险挖机5台、装载机3台,并协商在紧急调用后据实核算。
建立专业与群防相结合的防汛抢险队伍,县乡两级共组建防汛抢险队伍14支495人。加强培训演练及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水库、在建工程等开展防汛综合演练,于4月28日完成水利行业水利工程突发地震灾害暨防汛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同时指导13个乡镇开展预案演练,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预案,提高抗灾避灾能力。广泛开展防汛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主动参与防汛减灾意识。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周等时间节点、举办宣传培训4场次2000人次,制作张贴宣传标语150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
河道采砂进入规范化轨道
县滇红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和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2月签订合作协议。已经签订洛党镇、雪山镇和营盘镇砂石园区合作协议。合作的营盘镇按监控系统和地磅称已经安装完成,雪山镇砂石加工园区已安装完成。合作的洛党镇砂石加工园区机械设备安装接近80%。
小湾镇、雪山镇砂石加工园区用地已经初步选定,正在和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洽谈相关事宜。小湾镇砂石加工园区“三个方案”6月12日召开县级部门审查会,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上报市水务审查;县城周边(洛党砂石加工园区)、勐佑至雪山镇(罗闸河段)、营盘镇的“三个方案”6月16日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截止2025年5月底,采取不间断明查或暗访等方式开展违法采砂线索摸排,累计开展46次联合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04人,累计巡查河道长度2598公里,违法采砂立案2件,办结1件,共罚款5万元,目前正在办理1件。
农村饮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工程已建成水厂4个泵站1个,小湾镇第二自来水厂和营盘镇自来水厂实现正常供水,三岔河镇棉花林村饮水工程试供水,郭大寨乡自来水厂康家坝水库至郭大寨乡引水主干管全面完成,正在开展试通水。
勐佑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协议内部审批流程。
加快推进农村维修养护饮水保障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工程加强工程管理维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运行。2025年,我局共争取到维修养护资金102万元,全部下达到各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涉及勐佑、小湾、鲁史等13个乡镇20个行政村,共维修养护工程20处,覆盖总人口3万人。部分项目已于4月初开工,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建设。
水利行业治理基石不断筑牢
持续有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岁末年初、清明节、汛前等关键节点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人员对全县在建工程和已建中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均由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检查3次,其他班子成员带着检查2次。检查出17个问题和隐患,17个问题和隐患已完成整改。
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普法宣传,强化河道采砂、取水和水土保持执法,加强河湖联合巡查执法,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在城镇交通要道、沿河主要通道悬挂横幅(布标)30余幅,利用学校、社区等开展爱水、护水、惜水、节水主体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150余人次,增设城区河道管理警示标语牌60余块,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500余人次,每人不少于60个学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批先建”情况项目3件,结案2件、正在办理1件,砂石“未批先建”2件,结案1件,正在办理1件;水土保持设施“未批先建”1件,正在办理。截止目前共存在6件违法行为,目前已结案3件,正在办理3件,罚款金额共计2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