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作者:环球在线新闻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06-28 18:06:50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夏万举 彭建清 方之舟 特约记者刘宝昌 杨程西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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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主会场
体现中国特色 助力长治久安——解析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

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在当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该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司法系统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

522日,盈江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全县16个乡镇(农场)司法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70余人学习《社区矫正法》。

云南省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云南省近日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云南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业务培训

622日,云南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暨选派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

环球新闻报道  云南省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主会场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欢迎参加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01912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7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的发布会将由省政府有关领导发布云南省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具体情况,并由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先生;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忠华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徐志勇先生;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干部孙杰先生;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女士。

应邀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云南省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先生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提问。

首先,请陈建华副秘书长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徐志勇答记者问

       本次《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我们公安机关将把工作重心从单纯的协助监管改造转移到配合做好教育矫正上来,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主要有三个方面职能。

       一是日常管理,主要是配合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限制性措施,依法查处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通报社区矫正机构。

       二是现场处置,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等行为,且经社区矫正机构制止无效时,及时到场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三是收监执行,对于经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法院裁定收监的,公安机关及时送交监狱或看守所执行。以上对象逃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执行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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