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医疗救助新政解读来了

作者:林楚之 朱成源 娄义皇 杨成林    来源: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03-22 15:10:13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彭建清 夏万举 方之舟 特约记者刘宝昌 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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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在线中国法制报道   同城同待遇,不用老百姓垫付,医保卡直接刷卡就可一站式结算,这是医疗救助实现市级统筹后最突出的特点。为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新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及时方便得到救助,发挥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支出。2021年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召集辖区12个街道办事处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进行了政策的解读。

会上,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宋仕梅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自202111日起,昆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市级统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产生的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

二、对医疗救助的条件:具有昆明市户籍并参加昆明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三、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符合昆明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上人群由民政部门认定)。

四、救助内容和报销限额:(一)资助参保:特困供养人员全额资助,其他人员定额资助;()门诊救助:普通门诊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不得超过200元,救助对象特殊慢性病个人累计年救助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特殊疾病个人累计年救助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三)住院救助:普通住院救助对象个人累计年救助总额不得超过2万元,23种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救助对象个人累计年救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宋仕梅副局长强调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不断改进民生,要让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化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文件精神吃透弄明,并做好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名词解释:23种重特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传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罕见(被国家列为罕见)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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