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向社会联合公布一批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治理欠薪典型案例。引导各用人单位以案为鉴,守法经营,切实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同时倡导广大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当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进行举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8月,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腾冲宝能某项目承包人王某拖欠工资。经查,王某系该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承包人,拖欠彭某等56名工人工资96.26万元。
2024年3月,经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文书,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有能力支付而采取逃匿方式拒不支付。2024年5月,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腾冲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部分工资38万元。2025年12月,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腾冲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该项目总承包单位将剩余拖欠的工资款58.26万元全部上交至法院,腾冲市人民法院已将该款项发放完毕。2025年12月,经审理,腾冲市人民法院认定王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二
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3月27日,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王某某拖欠3名员工工资。经查,王某某系开远某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3名员工工资8.32万元。
2023年10月,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某申公司先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某申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并逃匿。2023年11月6日,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王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开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4年11月15日,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开远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开远市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开远利申汽车服务公司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部门的其他案件应收胜诉款项282533元扣留,后向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了执行款83199元(工资)、20000元(罚款)。2025年5月16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理,2025年7月16日,开远市人民法院认定王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三
黄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10月13日,熊某等6名劳动者到文山州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黄某某在租赁马关县某豪仕酒吧经营以及自营马关某亮健身服务中心期间拖欠员工工资。经查,黄某某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经营马关县某豪仕酒吧和马关某亮健身服务中心累计营收80万余元,营业不到4个月就关门,通过逃匿手段逃避工资支付责任,共计拖欠10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6.95万元。
2024年1月,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黄某某收悉后均采取逃避方式,逾期未履行。2024年3月,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黄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马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期间黄某某仅支付部分员工工资6441元,马关县公安局于2025年1月21日依法移送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4月18日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7月7日,马关县人民法院认定黄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四
俄木某某、沙特某某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
扰乱单位秩序案
2025年7月,俄木某某、沙特某某从宜宾某扬劳务有限公司处承揽了怒江电网公司某项目,2025年8月底,因工程质量、劳务纠纷等问题,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宜宾某扬劳务有限公司退场,但总包、劳务公司、俄木某某、沙特某某几方就退场资金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经泸水市综治中心调解,建议三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俄木某某、沙特某某不同意走司法途径解决。
2025年10月23日,俄木某某、沙特某某2人酒后携带被子、行李等物品,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堵在怒江南方电网公司大门口。西城派出所接警后到场处置,2人趁机强行闯入,严重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泸水市公安局给予俄木某某行政拘留9日处罚,给予沙特某某行政拘留7日处罚。
案例五
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陈某自2020年起在泸水承揽多个建筑项目,但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引发多起诉讼。2020年至2023年期间,泸水市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多份生效判决,判令其向多名工人支付劳务报酬共计110.88万元。然而,面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陈某不仅未主动履行义务,反而通过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收取工程款、频繁使用微信转账及套现等方式,刻意规避法院对其财产的查控。2022年至2025年案发前,陈某在抖音平台累计充值“钻石”超5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却对工人的血汗钱置若罔闻。
泸水市人民法院以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泸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期间,陈某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后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理,2025年12月11日,泸水市人民法院认定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