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未成年”身份不是你的“保护伞”!

作者:何敬彬 杨成林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环球在线    2024-03-02 10:05:11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莫应香 李欣一 王胜 杨丽萍 刘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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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才16岁,还没有成年,我不懂法律。

未成年身份不是你的保护伞!不懂法律不是借口!不会因此逃避法律的严惩!

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2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案情一:凌晨,小李(16岁,化名)和小王(16岁,化名)因手头没钱,就打起了电动车的歪心思,二人趁着夜色溜到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寻找目标并实施盗窃,后二人将一辆电动自行车盗走并换锁、配钥匙后销赃。经鉴定,电动自行车价值6000余元。

案情二:小张(16岁,化名)在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昆明市区开车闲逛,后又到酒吧饮酒,在驾驶车辆回家的途中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小王体内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血液酒精浓度20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没有经济来源又容易受到物质诱惑,贪图享乐,同时法律意识淡薄是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主要原因。但法律是公平的,不会因为年龄而放纵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逾越法律红线终将受到惩罚。

年满16周岁对所有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身份不是保护伞

未成年人因生活阅历较浅、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社会的不良风气以及不良朋辈影响,净化朋友圈,结交良师益友,方能远离违法犯罪。

家庭监护不力、监护不当是未成年人越轨实施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父母应当履行好监护人的首要责任。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努力,多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多一些耐心和引导,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时纠正他们的不良行为和错误思想,防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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